当前位置: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交通新闻
证照 “装手机”,办事 “不跑腿”!——我市全面推行道路运输电子证照
2026-08-31 09:17 来源: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各位道路运输从业者、相关企业注意啦!自今年8月24日起,我市已全面实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彻底告别纸质证照携带不便的烦恼。以下核心信息,快收藏好,避免错过关键细节!

1、实施时间

自2026年8月24日起,我市全面推行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及IC卡实体证照。

2、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种类

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九类证件。

3、法律效力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加盖福建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专用章,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2026年8月24日前已发放的有效期内实体证照可继续使用,待换发、补发、变更时统一换发电子证照。

4、申领途径

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可通过 “闽政通”、“运证通” APP 完成查询、下载、亮证核验。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全面推行 “免证办” 模式,办理许可、年审、变更等业务,依托电子证照共享核验即可办结;路面执法优先核验电子证照,手机亮证即可查验;证照遗失、损毁,可直接通过手机申领电子证照使用。新办业务无需到窗口领证。

5、温馨提示

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可提前下载 “闽政通”“运证通” APP 申领本人电子证照,办事、接受检查时直接手机亮证即可。如需进一步了解电子证照申领、使用相关细节,可拨打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热线咨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