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交通局 > 工作通知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大风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交通运输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福建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福建省低温天气应急预案(暂行)》、《南平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平市低温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现将《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大风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交通运输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3日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大风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交通运输专项应急预案

2024年修订)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编制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大风低温雨雪冰冻恶劣

天气交通运输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大风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福建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福建省低温天气应急预案(暂行)》、《南平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平市低温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抢险救灾先人后物,加强预案启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责任和安全措施,确保应急处置期间人员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

2.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在本预案确定的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体系内的各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权限,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落实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发生大风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启动本预案时,参与交通运输保障的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及时响应,迅速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减少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的影响,尽快恢复正常运输秩序。

4.以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防患于未然。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大风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妥善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5.科学决策,专业支持。及时更新技术、设备和工具,提高大风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各项预防和应对工作的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进一步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四)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预警级别按照以下标准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等级。

1.Ⅳ级预警:预计有3个及以上县(市、区)或全市有40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且出现降雨(雪)。

2.Ⅲ级预警:预计有3个及以上县(市、区)或全市有40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且出现降雨(雪)持续3天以上

  3.Ⅱ级预警:预计有7个及以上县(市、区)或全市有80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3℃以下,并将持续7天以上;或有40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7天以上。

  4.I级预警:预计有7个及以上县(市、区)或全市有80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3℃以下,并将持续10天以上;或有40个乡镇以上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10天以上。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防低温寒潮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交通运输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局副职领导(含调研员)

领导小组成员:局安监科、办公室(人教科)、驻局纪检监察组、交战科、建管科、运输科、综规科、政法科、财审科,市道运输中心、地方海事中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系统防低温、寒潮应急指挥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局系统各单位防低温、寒潮工作,根据市减灾委员会的指令,做好道路、水运、桥梁、隧道、场站等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时抢修道路、水运、桥梁、隧道、场站等应急工作,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指挥和协调防低温、寒潮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做好危险地带群众转移和防低温、寒潮物资的运输工作;宣布局系统各单位进入或终止防低温、寒潮应急响应;检查系统各单位防低温、寒潮工作落实情况。

(二)交通运输局防低温寒潮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交通运输局防低温、寒潮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局防低温、寒潮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

主任:局分管领导

副主任:局建管科、办公室、运输科、安监科负责人

成员:由局建管科、办公室(人教科)、运输科、交战科、综规科、安监科、综规科、财审科等部门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防低温、寒潮应急预案的编制;警情信息的接报和上级指令的上传下达,做好灾害期间的应急响应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防低温、寒潮应急处置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调局系统各单位做好防低温、寒潮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做好防低温、寒潮工作的总结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查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应急办事机构。

  1)综合组:由建管科、办公室(人教科)、财审科、安监科等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建管科负责人担任。负责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召开防低温、寒潮的相关会议,安排低温天气期间期间工作人员加强值班值守,汇总系统单位应急响应工作情况,上报系统单位灾情快报、应急处置情况报告,以及负责人员伤亡的灾后处置工作等。

  2)宣传组:由办公室(人教科)、安监科等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负责传达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宣传工作指示及有关信息,指导系统单位宣传工作;协调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系统单位防低温、寒潮的成功经验及好人好事等新闻报道工作。

  3)督查组: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建管科、综规科等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担任。负责监督交通运输局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局防低温、寒潮应急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及要求;检查低温天气期间交通运输局应急工作和值班情况。

  4)抢险救灾组:由建管科、安监科、运输科和运输中心地方海事中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建管科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局管辖的道路、水运、桥梁、隧道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调度系统各单位抗灾抢险物质器材,协调市有关部门解决系统单位抢险救灾面临的突出问题。

  5)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各种会议会务、车辆(驾驶员)保障,确保通讯以及局机关和指挥部工作人员的后勤生活保障等。

三、运行机制

(一)预防、监测与预警

1.预防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将突发事件预防工作贯穿交通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个环节,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相关成员单位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制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为各类车辆和车站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完好,确保正常使用。安监科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在大风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市气象局、市应急局的沟通联络,实时掌控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行业可能造成的影响。

2.监测建管科负责建立各类交通监测体系和安全运行机制,对交通运行状况、客流信息等监测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并按要求做好备案工作。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建立数据资料库,及时变更动态数据资料,明确信息交流渠道,形成数据共享平台。

  3.预警。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预警级别按照市减灾办标准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等级。     

(二)应急响应

  1.Ⅰ级应急响应

  1)我局接市防灾委员会发出的“关于启动防御××年××号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启动交通运输系统防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Ⅰ级应急响应,局防低温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第一副组长、常务副组长以及其他局领导和防低温应急领导小组的局机关成员全部上岗到位,主要领导坐镇指挥;机关有关科室按照建管科安排的加强班,所有值班人员上岗到位;建管科根据市指挥部指令协调公交、客运停班减班工作;建管科、运输科协调系统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准备工作,一旦接到指令,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中。

  2.Ⅱ级应急响应

 2)我局接市防灾委员会发出的“关于启动防御××年××号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启动交通运输系统防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Ⅱ级应急响应,办公室即按照《局机关防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排出加强值班人员和带班局领导值班表,进入24小时加强班;局防低温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第一副组长、常务副组长以及其他局领导分别轮值坐镇指挥部。局领导根据各自分管项目深入各部门、单位检查防低温各项工作准备情况,督促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局建管科根据局领导指示要求,做好传达部署贯彻省、市防台风会议精神和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等,及时将交通运输系统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市指挥部。同时根据市指挥部指令随时协调公交、客运停班减班工作。

  3.Ⅲ 级应急响应

  3)我局接到市防灾委员会发出的“关于启动防御××年××号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局值班室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局建管科根据分管领导的指示要求,传达部署贯彻省、市防台风会议精神,做好交通运输系统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并及时将局机关和系统防台风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市防灾委员会,同时根据市指挥部指令随时协调公交、客运停班减班工作;系统各单位按照防御台风工作部署,及时做好防台风各项准备,落实值班带班制度,上报带班、值班人员名单和通讯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4. Ⅳ 级应急响应

  4)我局接到市防灾委员会发出的“关于启动防御××年××号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局值班室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防低温工作,按照市防办要求收集各县(市、区)受灾情况,及时更新报送市防办。

  5.应急结束

  5)我局接市防灾委员会发出“关于结束防御××年××号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应急响应的通知”,宣布解除防御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应急响应,局防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的指示和领导小组领导指示,向系统单位迅速下达解除紧急警报、结束防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应急响应的通知。

   6.系统单位应急响应内容

6)局系统各单位按照市防灾委员会指令和交通运输局防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响应指令,进入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向局指挥部上报领导带班、值班员值班表、值班电话、传真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按职责分工明确的任务做好本单位人员、装备、物资和生产场所安全防护等应急处置与应急支援保障待命准备。

市道路运输中心:按照市防灾委员会及局防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要加强客货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运输保障。重点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运营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公路运输企业密切关注天气和路况信息,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车辆检查维护和动态监控,遇恶劣天气要加强运行线路安全风险研判,结合当地气象预警和交通管控信息,及时调整运行安排,减少途中滞留风险,严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公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完善相关管理机制,为低温天气期重点物资和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运输提供保障;要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强化相关设施设备的监测检测,做好防低温物资储备等防范措施。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照市防灾委员会及局防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要做好公路基础设施检查养护和抢通保通工作,按要求加强巡查,在低温等极端天气来临之前,加大对公路、桥梁、隧道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置,确保设施通畅;要认真总结防低温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及抢险方案,备齐备足各类公路交通防低温应急装备物资,发生公路阻断情况时,及时组织有关力量开展抢险保通工作;要加强低温天气期间重点地区路网运行监测,确保重要点段监测视频传输稳定,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服务群众安全出行;要做好通过“福建交通应急APP”上报国省干线损失情况工作。

  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按照市防灾委员会及局防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要指导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机构做好应急抢险救灾,通过“福建交通应急APP”上报农村公路损失情况工作。

  市地方海事中心:按照市防灾委员会及局防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要加强港口码头、航道设施安全监管;做好浮桥吊桥类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浮桥吊桥类运营管理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技术指导;加强对航道设施的巡查、值守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运转正常。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按照市防灾委员会及局防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要加强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管;针对低温天气,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加强施工工地和驻地隐患排查,按规定做好施工监测防护,提前做好大型临时设施、机械等装备设备排险加固,完善低温天气期间施工应急预案,明确项目应急能力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系统其他单位:根据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令和局防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应急领导小组的协调,做好防低温应急期间各自专业救援与保障工作的准备。

(三)灾后处理

1.防低温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系统单位转入灾后处理工作:(1)检查道路、水运、桥梁、隧道、车辆、机械设备、物资等受损情况;(2)被损设施、装备的修复;(3)根据受灾情况,向局防低温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灾损情况及灾后处理情况;(4)局防低温应急领导小组汇总系统单位情况,向市减灾委员会报告;(5)局机关和系统各单位对防低温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

2.检查受灾情况:系统各单位要组织人员检查道路、水运、桥梁、隧道、车辆、机械设备、物资等受损情况,并统一造册登记,注明受损程度;

3.道路、桥梁、隧道的修复: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抢修损毁所管辖的道路、桥梁和隧道,保障交通畅通。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指导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机构做好损毁所管辖的道路、桥梁和隧道抢修工作,保障交通畅通。

4.车辆、机械设备检修和物资的补给: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统计上报本专业车辆、机械设备、物资的受损情况,并及时做好车辆、机械设备、专用装备的检修和物资的补给工作。

(四)应急保障

1.为提高对防低温的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单位要着眼于“事先防、事中避、事后改”的原则,抓好应急能力建设与储备,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防洪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做好应急人员、应急设施、机械、车辆和救援物资的储备。

2.应急人员保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运输中心组建应急抢险队。应急抢险人员应年富力强、技能熟练,确保发生低温天气期间能够迅速集中,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应急装备保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常备应急机械、车辆,要建立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应急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4.应急物资保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储备应急保障物资,建立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库,明确应急储备物资的类型、数量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调用制度,确保在应急响应时,各种物资充分并能及时运输到位。

5.应急经费保障: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企业每年要安排防低温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培训、演练,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