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政法函〔2024〕3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市“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高标准工作落实,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推进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和“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等三个事项集成套餐,实现“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办理。实现网上办理深度深化,达到Ⅲ级(四星)标准,跑趟次数进一步优化,实现“最多跑一次”,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出具许可决定书,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配发《道路运输证》。
二、工作安排
(一)配合进行地市测试
本次“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试运行测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测试互联网PC端和闽政通APP移动端,并分为两轮测试;第二阶段测试线下专窗综合受理。测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办事指南各要素是否正确或缺漏、功能流程是否能正常走通、表单填写及校验是否正常、电子证照调用及文件上传功能是否正常、兼容性、界面友好性及其他建议意见。
针对互联网PC端和闽政通APP端,对“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事项进行测试。测试时间:7月8日至7月21日。
(二)上线试行阶段
“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上线试运行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我局加强对“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上线试行的组织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县(区、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开展问题的收集、反馈工作。“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问题依托微信群进行沟通交流,业务需求和异议可咨询省运输中心,技术问题可咨询慧舟公司、迅发公司、省大数据集团。
“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受理单位在试运行期间,需开展以下工作(业务流程说明见附件1):
1. 确认五级十五同是否认领并配置正确。
2. 确认收缴材料是否正确。
3. 确认业务功能是否正常。
4. 每个县市争取完成一次真实业务办理。
(三)做好宣传推广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广大公众宣传办理“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信息,报道我市“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落地见效方面的体制机制建设、重要举措、特色亮点、进展成效等。在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宣传材料,简明、便捷的告知办事群众相关政策信息,推动“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