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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南平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报名工作(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分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南平市道路运输行业政务 “就近办、自助办”服务水平,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办公室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 进全省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审 2021〕6号)精神,在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们积 极探索改革新路径,推进实现了在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 窗口和“e政务”自助一体机完成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报名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 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3号)规定: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报名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报名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报名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4.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


二、 报名方式

自发文之日起,道路运输驾驶员携带身份证和驾驶证(报名 危货从业资格证的,还需携带货运从业资格证或客运从业资格 )到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或行政服务中心 “e政务”自助一体机上提交报名申请。

三、 报名流程

(一)道路运输驾驶员通过当地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或行 政服务中心的“e政务”自助一体机提交报名申请, “e政务”平

台将驾驶员的申请材料发送给市交通运输局窗口(考点)审查。

(二)市交通运输局窗口(考点)收到申请后在1个法定工 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送给各县(市、区)公安部门,审查不合格的短信告知驾驶员并说明原因。

(三)各县(市、区)公安部门收到材料后,在1个法定工 作日内依法进行条件审核,审核合格的,开具相关证明;审核不 合格的,不予开具证明并说明原因。对申请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 租车的,出具“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全驾驶信用证明”;对申请旅 客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的,出具“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四)各县(市、区)公安部门将已开具的证明和不予开具 证明的原因说明等材料通过系统流转到市交通运输局窗口(考 )。市交通运输局窗口(考点)收到材料后在1个法定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符合考试(培训)条件的驾驶员考试时间或培训时间,短信告知不符合考试(培训)条件的驾驶员并说明原因。


附件: 1、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报名流程图

2、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报名申请表

3、 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全驾驶信用证明

4、 三年内无重大以止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5、 南平交通系统窗口人员名单

6、公安部门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相关材料核查 人员名单


附件:附件1-6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南平市公安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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